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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彩票公益金要优先养老

2012-01-03 09:32:3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16次 评论: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提出,要通过多渠道解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问题,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地方各级彩票公益金要增加资金投入,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50%以上公益金养老

  始于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目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预计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21亿,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同时,老龄化进程与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相伴随。

  “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后,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道。

  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彩票公益金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加大投入力度。《规划》要求中央和地方建立财政投入、彩票公益金、社会资金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并运营公益性养老机构。

  “‘十二五’时期,民政部和地方每年留成的不低于50%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将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李立国表示。

  资金、制度给予双重保障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用于国家养老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包括民政部本级公益金和地方留成的公益金两部分。

  数据显示,近年来,民政部本级公益金投入养老事业的占比非常高。2009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显示,民政部该年共分配到公益金8.79亿元,安排7.874亿元重点支持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2010年,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控制使用额度为10.53亿元,其中5.96亿元均用于和“扶老”有关的项目。

  除投入额度居高外,民政部对相关机制的不断完善,也起到推动全国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

  2010年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曾表示,未来5年将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投入、激励社会投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等多种渠道,来加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将养老事业作为“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的重点。

  此后不久,民政部便开始着手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由于用彩票公益金为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尚处于地方政府行为,所使用工公益金为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因此,民政部的这一举措也成为“十二五”开局健全和完善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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